帮教案例 | 涉罪青少年的迷途知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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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点亮心光秉持着“用生命影响生命”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涉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使其脱离困境,健康成长,推动少年司法社会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本案例节选于社工服务的总结、记录,从鲜活的案例中,能看到不同青少年的成长与蜕变,也能看到少年司法社工对专业的信念和坚守。

 

涉罪青少年迷途知返之路

——帮教服务个案的社会工作介入

 

一、案例背景

 

(一)基本资料

 
 

小熊(化名),性别:男,年龄:15岁,族别:汉,教育程度:初中,目前在SZ市读中专一年级,平常住校,周末返回家中与父母同住。2016年12月31日,正读初三的服务对象与新交的朋友在户外烧烤,与他人发生口角,进而相互斗殴,团伙殴打致受害人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在看守所被拘押近8个月,后被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12个月,从2017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16日。根据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规定,服务对象需要接受检察院的矫治教育,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其进行帮教服务了解以下信息,成为本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对象。

(二)社会生活状况

 
 

1、家庭情况

 

父亲是某工厂的老板,初中学历;母亲是家庭主妇,初中学历;上有一位哥哥和姐姐,均大学学历,哥哥和姐姐目前在老家省城工作。哥哥姐姐小时候是在老家生活和学习,留守儿童,而服务对象从小跟随父母一起在广东深圳生活并接受教育,在家庭里最受父母宠爱,由于其父亲对服务对象感情最深,对其期望最大,平常对其教育比较严厉。

 

2、行为表现

 

服务对象性格较热情开朗,比较贪玩,喜欢结交朋友和跟朋友在外闲逛、吃东西、玩游戏等,学习成绩一般,生活没有太多目标。

 

3、社会交往状况

 

服务对象性格开朗,爱与人交往,易与人相处,在学校和同学交流较多,和班级同学关系良好,刚开学不久就结交了两位要好的同学,大家住同一宿舍,经常互相开玩笑一起上下课。在家里和家人较少交流,与父母关系一般,很少耐心听父母的教诲,总是觉得父母太烦;哥哥姐姐都远在老家,互相之间很少来往,关系一般。

 

4、年龄特征和情绪状况

 

服务对象目前正处于“前青春期”阶段,充满不安与冲突,产生相应的叛逆和独特的个性,自我意识发展,同龄人、伙伴成为其在社会交往中非常重要的社会关系,非常信任与依赖朋辈,经常在一起进行各种活动,关系紧密,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叛逆心理强,处事易冲动虚荣心强等。因父母对其期望较高,希望他能超越哥哥姐姐,服务对象初中时候父母希望其考上高中,再考上较好的大学,服务对象觉得心理压力很大,初中阶段经常跟随同学一起玩游戏,或者喝酒。自述脾气较暴躁,平常与父母相处不愉快,经常吵架。

 

5、健康状况

 

服务对象平常喜欢打篮球,家庭经济良好,父母给予的生活费比较充裕,饮食方面比较营养,身体状况良好,体格健壮。

 

6、支持网络

 

服务对象有完整的家庭作为支持系统,父母均非常关心服务对象,案发后,其父亲积极联络其它同案人员的家长,共同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服务对象在附条件不起诉阶段,由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社会工作者帮教,可以为其提供心理辅导、家庭辅导等服务。

 

二、案例分析

 

(一)情绪控制能力较差

 
 

通过前期与服务对象及其家人的面谈获知,服务对象平常脾气较焦躁,情绪控制能力较差,在外有时容易与人发生一些冲突,在家则容易与家人顶撞,不愿意跟父母沟通。在理性情绪疗法中,主要关注的是合理的信念和不合理的信念,前者导致自助性的积极行为,而后者则会引起自我挫折和反社会的行为。由于服务对象存在不合理的非理性信念,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不需要父母的管束,父母管束严厉,是不理解和不尊重自己的行为。因此,只有通过改变服务对象的非理性信念才能使目前的现状发生改变,让其认识到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个人的思想碰撞和行为表现有积极也有消极,当中需要父母的积极引导,成长之路才能走得踏实。

(二)朋辈关系良莠不分

 
 

结交的朋友比较复杂,除了跟几位同班同学来往外,还会与一些无业社会人员来往,希望在外寻求朋辈的支持。差异交往理论认为,人们越多接触不良友伴愈容易习染越轨价值观,也会学习不良友伴的越轨行为,犯罪机会也越大。服务对象在选择良朋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良认知,分不清损友益友,认为有共同话题,能够一起玩耍就是朋友,社会工作者需要引导其提高认知,结交正面的朋友,建立健康积极的人际关系。

(三)家庭关系疏离

 
 

由于服务对象的父母对其期望较大,父亲对其管束较严厉,对其较多不满,服务对象认为自己已经长大,应该有一定的自主权,对父亲的严厉管束较多怨言,平常有什么事也不跟家人沟通。社会控制理论认为社会联系与犯罪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个人与社会联系愈强犯罪机会愈少,反之则犯罪机会愈大。服务对象在家庭关系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需要增强其与家人的感情链接,促进亲情互动,提升家庭粘合度,形成较好的家庭氛围。

 

三、服务计划

 

(一)服务目标

 
 

总目标

 

帮助服务对象增加与家人的亲情互动,促进家庭关系,提高亲子感情链接,加强服务对象情绪管理的能力,引导服务对象建立积极健康的朋辈关系,加强正面的社会支持,预防服务对象再犯罪。

 

1、纠正服务对象的非理性认知,建立正确的交友观念、合理的家庭认知,引导服务对象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促进服务对象对家庭的亲密度。

 

2、使用家庭访谈法与服务对象的家人展开家庭辅导,改善服务对象与家人的互动模式,增强亲子交流,促进家庭关系。

 

3、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工作机构的资源作用,组织服务对象参与活动,增强社会参与性,提高其社会交往和处理事件的能力。

(二)服务理论

 
 

该个案采用理性疗法(REBT)是由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艾利斯(Albert Ellis)于20世纪50年代创立的。理性情绪疗法的治疗整体模型是"ABCDE",是在埃利斯的"ABC理论"基础上建立的。他认为人的情绪和行为障碍不是由于某一激发事件直接所引起,而是由于经受这一事件的个体对它不正确的认知和评价所引起的信念,最后导致在特定情景下的情绪和行为后果,这就称为ABC理论。

(三)服务策略

 
 

1、采用个案辅导手法,运用理性情绪疗法,对服务对象展开个案辅导,纠正其对于家庭、交友和曾经涉嫌犯罪的非理性认知。

2、采用家庭辅导手法,分析家庭系统结构、家庭成员互动模式,运用家庭辅导手法,提升服务对象与家庭的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3、运用小组工作手法,带领服务对象参加小组活动,引导服务对象学会与环境互动,学习正面的处理事件的方式,扩大社会支持网络;陪同服务对象参加义工活动,引导其关注社会人文环境,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四、实施过程

 

(一)阶段一:收集资料、建立专业关系

 
 

详尽收集服务对象及其家庭的资料,并与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建立专业关系。

 

此阶段过程,主要采用家庭访谈、电话沟通的方式。

 

社会工作者进入家庭中去,收集服务对象成长历程以及家庭变迁的资料,注重了解家庭互动过程和关系。社会工作者了解到:服务对象的父母对其均比较关爱,期望较高,父亲的教育方式比较严厉,喜欢讲大道理,对服务对象的言行总是看不惯,经常指指点点,有时候甚至要求服务对象必须服从吩咐,偏向控制型教育,服务对象在父亲面前“感觉自己永远都做不好”,双方缺乏沟通,服务对象情绪上经常显得不耐烦,或者逃避面对父亲,喜欢外出找朋友玩,倾诉情感。

 

社会工作者分别询问其父母对问题的看法,并与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建立专业关系。社会工作者了解到:服务对象因案件被捕后,其父亲经过多次努力,主动寻找同案人员的家长,商量协商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到医院探望被害人,寻求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原谅,后取得谅解书。其父母均表示他们始终相信服务对象是善良的人,只要不放弃,相信能够帮助其往良好方向发展,并且表示非常支持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愿意做出改变,反思以往的教育方式,共同帮助服务对象。

(二)阶段二:与服务对象共同制定帮教计划

 
 

与服务对象对其出现的个人以及家庭问题作澄清,共同制定其认可的帮教计划。

 

通过与其父母的沟通,促进父母对服务对象教育方式的改变,同时社会工作者通过与服务对象通过共同分析讨论目前的需求,初步确定服务目标和可行性,与服务对象签订帮教同意书,双方达成了服务协议,提高服务对象的改变动机,让其对未来逐渐建立其信心和期待。

(三)阶段三:实施帮教计划

 
 

协助服务对象改变个人认知、改善家庭关系、建立正面的交友观念。

 

在这一阶段,社会工作者主要运用面谈、家庭辅导同时结合小组工作手法,针对服务对象的个人、家庭、朋辈等层面实施服务计划。

 

服务对象在家庭中最受宠爱,是父母期待最高的孩子,父母对其管教最严格,长期以往,服务对象堆积了越来越多的不满,面对父母的责问,经常用顶撞方式回应,经常与父母发生争吵。通过多次面谈,引导服务对象换位思考,从父母的角度看待问题,处理问题,让其逐渐理解父母的处境,增加对父母的理解和信任感,提高与家庭成员的沟通交流,促进和谐家庭的建设。

 

鼓励服务对象多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多参加学校的各种文娱活动。如服务对象喜欢弹吉他,鼓励其参加学校的吉他协会,组织和有共同爱好的同学一起练习弹奏吉他。此外鼓励服务对象经常参加社会义工活动,参加机构组织的各种公益讲座,增加社会知识,扩大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社工协助服务对象树立正确的交友观,让其学会分析和辨别哪些是益友,哪些是损友,从而减少不良朋辈的影响。

 

社会工作者带领服务对象参加小组活动,引导其学习积极的处理问题的方式;陪同服务对象参加义工活动,引导其关注社会人文环境,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四)阶段四:顺利通过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达到结案要求

 
 

 综合评估服务对象目前的状况,社会工作者认为原定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其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也即将到期,建议可以结案。BA区检察院经过综合评估,认为服务对象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最终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提前告知服务对象及其父母,告知即将结案,处理离别情绪,同时肯定服务对象的良好改变,引导其肯定自己,建立健康正面的个人形象,努力学习,并规划好未来的生活方向。

 

五、案例评估

 

(一)评估方法

 
 

1、问卷法

 

通过结案时让服务对象填写《观护帮教情况报告》进行开展服务的后测评估,发现服务对象在情绪管理、人际沟通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通过让服务对象在结案时填写《个案结束评估表》,显示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者很信任,对服务过程很满意,评分5分(满分为5分);服务对象认为其自身情况有所改善,在能力上有所提升,能够自己解决大部分问题,自评4分(满分为5分)。

 

2、访谈法与观察法

 

日常观察服务对象的改变,通过家访与面谈,了解服务对象及其父亲对服务的看法。服务对象的父亲说现在与儿子的沟通增加了很多,服务对象经常主动跟父亲交流自己的事情,主动征求父亲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同时表示看到了儿子的正向变化,例如会懂得关心家人,节日买礼物给父亲,很开心,也很感谢社会工作者的帮助。

(二)评估内容

 
 

1、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面谈及问卷了解,服务对象及其家人对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表示非常满意,觉得社社会工作者工很认真负责,表示感激。

 

2、目标达成情况

 

 结合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共同商定的服务目标,双方一致认为目标已基本达成。服务对象能调整自己的心态,例如学会自我情绪管理和控制,法律意识得到提高,在遇到遭受他人殴打的时候,能自己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伤害,并能够分辨值得交往的好友是有责任感、正面积极的人,而不是只会一起玩耍的朋友就是真正的朋友;拉近了与父母的关系,提高了亲子沟通的频率;扩大朋友圈,认识了很多经常一起做义工活动的朋友,提高了社会责任感;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例如坚持学习弹奏吉他,丰富了娱乐生活,并安全度过了帮教期。

 

3、社工自评

 

该个案服务经历了一年的时间,总体来说已基本达成拟定的目标,通过在服务对象的心理、认知、行为、家庭学习、社交的层面开展服务,促使服务对象的改变。由于属于非自愿个案,服务对象开始存在一定的抗拒心理,社工通过专业手法和技巧的运用最终取得了服务对象的信任,提高了其学习的动机。服务对象从刚开始对学习没有信心,无心向学,经常与父母针锋相对,到现在能够建立争取上大专学校的目标,懂得主动关心父母,有什么事情会第一时间跟家人商量,能够看到服务对象各种可喜的变化。

 

六、结案

 

服务目标达成,服务对象不再重犯风险值由5分提升到8分,且能够很好回归社会。经过引入司法社会工作者开展为期的系统帮教,通过检察官、服务对象与家长、社会工作者等多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服务对象的整体帮教评估基本达到了回归社会的帮教目标,检察院综合其刑事责任年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及帮教评估结果等,最终依法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经三方讨论(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承办检察官),同意结案。

 

七、专业反思

 

服务对象不是通过主动求助的途径来到社会工作者面前的,刚开始都具有被动的心理和行为特点,接纳、尊重、不批判等原则尤为重要。相信服务对象的能力,运用优势视角,能够协助服务对象觉察其能力所在,增强其改变的动机。

 

服务对象的家人,特别是父亲在帮教过程给予社会工作者特别大的支持,能够主动向社会工作者反映服务对象的情况和变化,始终积极配合帮教工作,愿意改变以往与服务对象沟通不畅的方式,并愿意相信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的每一点进步,都能够看到和给予肯定,是服务对象最强大的支持力量。

 

综上,家庭关系,亲情力量是一个人积极改变,努力向上的最强原动力。在个案服务过程中,如果能够激发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的支持,帮教工作的成功几率将会大大提高,这同时也启发了我们社会工作者以后的工作手法中,重视家庭辅导工作,协同运用亲职教育小组工作手法,从家庭关系方面,增强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力量,让涉罪青少年的迷途知返之路走得更踏实。

 

八、作者简介

 

韩水瑶,深圳市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一线社工,具有助理社工师、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现服务于司法领域。

 

 

▲服务对象参加活动合影

 

 

▲服务对象参加活动照片

2019年11月11日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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